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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“一刀切”“滥问责”!新一批中央生态环
2021-04-06

原标题:严禁“一刀切”“滥问责”!新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启动


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山西、辽宁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广西、云南8个省(区),开展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督察办公室致函要求有力有序推动边督边改,严禁 “一刀切”“滥问责”。

 

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

 

生态环境部4月6日发布消息,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。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,分别对山西、辽宁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广西、云南8个省(区)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。
 

第一组:山西,组长吴新雄,副组长林山青;

第二组:辽宁,组长朱之鑫,副组长刘炤;

第三组:安徽,组长刘伟平,副组长李春良;

第四组:江西,组长宋秀岩,副组长赵英民;

第五组:河南,组长杨松,副组长张雪樵;

第六组:湖南,组长徐敬业,副组长叶民;

第七组:广西,组长李家祥,副组长翟青;

第八组:云南,组长焦焕成,副组长翟青。

督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,对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、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,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,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察。

 

督察办:严禁 “一刀切”“滥问责”

 

3月30日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8省(区),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,禁止搞“一刀切”和“滥问责”,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。

 

文件要求,有关省(区)在督察进驻期间,应把握工作节奏,突出工作重点,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,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。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,既要认真核实、坚决整改,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;也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,做到一事一办、一厂一策,不搞“运动式”整改。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,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严格整改要求,确保整改到位;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,分类施策,加强指导帮扶。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,既要坚持底线思维,严控环境风险,保障群众利益;也要统筹兼顾,合理安排,因地制宜采取措施,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

 

文件强调,有关省(区)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,以及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。要坚持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,要做到依法依规,统筹推进,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,能马上解决的,要马上解决;一时解决不了的,要明确整改的目标、措施、时限和责任单位,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。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,禁止层层加码、级级提速。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,更要妥善处理、有序推进,坚决杜绝“一刀切”行为。对于采取“一刀切”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,督察组将严肃处理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
 

 

文件要求,有关省(区)在督察进驻过程中,既要严格按照“严肃、精准、有效”的原则,实事求是,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、落实责任,建立长效机制。同时,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,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、滥问责、简单化问责等行为。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,或问责走过场,以及问责泛化、简单化的,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,情节比较严重的,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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